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疾控科

疾控科

疾控科工作职责

(一)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,按照疾控工作规范,建立医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相关制度,并督促落实。

(二)制定医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、方案,并组织实施、督导和考核。

(三)组织开展传染病、慢性病、死因监测、食源性疾病、严重精神障碍等法律法规、工作规范及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。

(四)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,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管理及奖惩制度,明确首诊医师负责制,严把传染病报告质量,确保传染病无漏报、迟报、错报的现象发生。

(五)承担艾滋病、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疫情监测、信息收集、审核、报告、转诊等工作,协助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、样本采集、采取控制措施等。

(六)组织开展疾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,做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,普及卫生防病知识。

(七)承担医院死亡信息监测、报告、管理工作。

(八)承担医院高血压、糖尿病、心脑血管事件、肿瘤、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监测等信息收集、报告与管理工作。

(九)按时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和例会,并做好院内的各项培训工作。

(十)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任务。


联系电话:029—876307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