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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能科室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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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科

保卫科

保卫科工作制度
一、医院保卫科是医院专门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科室,主要担负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。
二、主要工作范围是:负责保卫医院内部重点建设工程、重点要害部位,开展预防和打击犯罪分子的破坏性活动,预防和追查各种治安灾害事故。
三、保卫科受医院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双重领导、下设院治安办、义务消防队、护院巡逻队、门卫组等。
四、保卫工作方针:以防为主,确保重点打击犯罪,保障安全,把专门工作同群众工作、公开工作和秘密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,秉公办事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。
五、宣传教育群众,严格遵守安全工作制度。同时提高警惕,增强法制观念,依靠群众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抢劫、防爆炸、防诈骗、防泄密、防治安灾害等工作。
六、加强内部治安管理,防止和减少各类治安、刑事案件的发生,保证正常的医疗秩序。
七、对单位内部发生的治安案件、刑事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上级部门上报。
八、严格各项防范措施,切实保障要害部位和消防重点部位的安全,认真落实各科室部门的安全保卫岗位责任制。
九、负责追查破坏事故和嫌疑人,参与调查,处理重大事故,并向上级报告。
十、积极配合驻地派出所做好单位内部户口管理工作。
十一、积极完成院领导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 
联系电话:029-87630919、029-8763095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