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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风建设

西安市第一医院组织观看学习电影《邹碧华》

   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批示精神,更好地继承和弘扬英模精神,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。1月5日,西安市第一医院组织全院职工观看学习电影《邹碧华》。院领导班子、全院职工200余人观影学习。
       院党委书记邢海柱表示,我们要学习弘扬邹碧华同志坚守法治,坚守信仰的职业情怀,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,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,永远奋斗,以实际行动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全身心投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去。
       邹碧华,男,汉族,1967年1月18日生,江西奉新人,1988年7月参加工作,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毕业,法学博士,高级法官,华东政法大学、上海财经大学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博士生导师,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、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、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。2006年当选"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"、"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"。曾任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。
       2014年12月10日下午,在赴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发心脏病,经抢救无效去世。
       2015年1月6日,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,高度评价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,号召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向邹碧华同志学习。2015年1月24日,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共上海市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,追授邹碧华"全国模范法官"、"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"荣誉称号。2015年3月,中共中央组织部、宣传部分别追授邹碧华"全国优秀共产党员"、"时代楷模"荣誉称号。
       邹碧华是党中央确立的全国重大典型,是在全面依法治国历史进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。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,他勇当司法体制改革探路先锋,首创法院可视化管理机制,为司法体制改革作出突出贡献。终年47岁,他投身司法事业26年来,始终秉持“公正为民、敢于担当、忠诚敬业、崇法尚德”的职业精神,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人民司法事业,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,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。